作者: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院人口研究所 梁宏
一、問題的提出
2013年8月,隨著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清華養老金工作室”的《清華方案:中國養老金頂層設計》(以下簡稱“清華方案”①)發布,養老體制改革以及養老金繳納方案等問題在全社會范圍內引起熱議。
“清華方案”的戰略之二是養老金規劃可以分步實施且有時間表,不同人群進入新制度的步驟安排是:1)機關事業單位采取“退休金漸退、職業養老金和個人儲蓄漸進”的策略;2)企業職工實行“老人老制度、中人對接新制度、新人參加新制度”的策略;3)城鄉居民實行“政府養老補貼對接國民基礎養老金、個人儲蓄投資運營”的策略;同時,適時提高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引領國民延遲退休。“清華方案”引起了勞動者對延遲退休的激烈討論。雖然延遲退休的必然性是基于人均預期壽命持續延長、受教育年限增長和老年負擔代際公平的需要,但是,仍然有些人認為養老體制改革尤其是延遲退休是由于養老金支付的壓力。
筆者認為,無論各種討論如何熱烈,引發哪些思考,及其對我國養老保障體制改革有怎樣的影響,都需要首先了解我國勞動力的特點,尤其是高齡勞動力目前的狀態;而且,對于養老金規劃的分步實施以及提高領取養老金年齡、延遲退休年齡的漸進實現等問題,更需要掌握不同年齡層勞動力的素質、就業狀態、收入及保障狀況。
二、數據來源
2012年7月,中山大學社會調查中心采用四階段不等概率抽樣法,具體為將中國(不含西藏自治區、海南和港澳臺)共2282個區縣單位作為PSU(初級抽樣單元)構成調查總體,劃分為6大層(東部大省、東部小省、中部大省、中部小省、西部大省、西部小省)進行抽樣,各階段的抽樣單位為:第一階段,以區(地級市、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的各大城區和郊區)、縣(包括縣級市)為初級抽樣單位;第二階段,以街道、鄉鎮為二級抽樣單位;第三階段,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為三級抽樣單位;第四階段,以家庭住戶為最終單位。從6大層中共抽取156個區縣單位作為PSU(初級抽樣單元),最終從中抽取404個村居。
按照多輪次追蹤調查設計,2012年度共執行3/4的樣本,即調查了303個村居,其中村委會171個,居委會132個;調查共接觸家庭15271戶,完成調查10604戶,調查成功率為69.43%;其中,村、居委會各完成5985戶和4619戶,最終獲得16231位勞動力個體的調查資料。本文利用此次調查的勞動力個體問卷調查數據,分析不同年齡層勞動力的各種狀態,進而為養老體制改革尤其是延遲退休制度的制訂提供實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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