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必須進一步強化監管,著力防范和化解風險。當前,應在以下三個方面積極進行探索實踐:
完善監管規制,構建高效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在修訂、完善現有金融法規的基礎上,針對不同互聯網金融模式,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推動相關部門規章和國家標準的制定,以明晰各交易主體法律地位、準入和退出條件、業務邊界、權利和義務等。構建高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科學選擇適應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實際的監管模式,考慮成立專門監管機構,全面統籌監管工作。可借鑒發達國家“監管前置”的管理經驗,重新梳理各類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實施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取締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欺詐和非法集資嫌疑的金融平臺,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強化行業自律,規范互聯網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可以借鑒國際上管理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先行、監管隨后跟進”的經驗,研究成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特別是制定互聯網金融公平交易規則,推動形成統一的行業服務標準,引導互聯網金融機構樹立合法合規經營意識,規范經營行為,加強風險管控能力建設,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同時,積極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征信系統,夯實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及業務開展的社會信用基礎。
加強風險教育,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消費者保護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點。由于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尚處于發展初期,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法律法規嚴重缺失,需要加快制定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和責任承擔、金融機構信息披露、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資金第三方托管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互聯網金融參與各方的信息和財產安全。同時,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教育,提高其網絡信息安全意識、風險防范意識,了解和掌握風險防范工具和技術手段。還應盡快建立科學、便捷的賠償機制與訴訟機制,成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負責受理投訴、解決糾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