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價值觀與傳統文化
【本課主題】
中華文化的“忠”包含忠愛
【主講嘉賓】
徐小躍,1998年至2010年任南京大學哲學系主任、宗教學系主任。現任南京圖書館館長。首批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計劃暨“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首席專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科評審組專家(哲學),中共江蘇省委決策咨詢專家,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儒佛道與中國傳統文化”)主任,江蘇周易文化研究會會長,老子道學文化研究會(國家一級學會)常務副會長、法人代表,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美國哈佛大學高級訪問學者。著有《禪與老莊》《羅教-佛教-禪學》《禪林寶訓釋譯》等專著和一百多篇學術論文。
【觀點摘編】
為人盡心盡力地做事是“忠德”所表達的第一層意思。這里的“為人”是為他人而非為自己,特指為大多數人而不是少數人。
“為人謀而不忠乎”(曾子語)證明了“忠德”是為他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曾子語)證明了“忠德”是孔子最核心的思想之一。關于孔子對于“忠德”的界定,“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一句被后世儒者認定為解釋孔子“忠德”內容的體現。基于此,可以看出“忠德”的“為人”是為他人而非為自己。
“上思利民,忠也”(《左傳》),要求領導者思考如何為大多數的人民謀福利,被認為是“忠”的表現。這證明了“忠德”的“為人”是為大多數人而不是少數人。
前者“為人”是人己關系,重點在他人;后者“利民”是君民關系,重點在人民。“為人”體現了以他人為本;“利民”體現了以人民為貴。
簡言之,“忠”的精神在“仁愛”,而“仁愛”的本質是給予、奉獻,由此,“忠德”表現為“仁愛之德”,“忠”與“五常”之“仁”實現相融互通,姑且稱之為“忠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