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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
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 現將《“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國務院
?????????????????????????????????????????????????????????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實踐,是建設現代國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是貫穿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綜合改革。“十二五”時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攻堅階段,也是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關鍵時期。為鞏固擴大前一階段改革成果,實現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既定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編制本規劃。本規劃主要明確2012-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是未來四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
一、規劃背景
自2009年4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啟動實施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統籌推進五項重點改革,取得了明顯進展和初步成效,實現了階段性目標。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下簡稱基本醫保)框架初步形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參保人數達到13億人,籌資和保障水平明顯提高,保障范圍從大病延伸到門診小病,城鄉醫療救助力度不斷加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藥品安全保障得到明顯加強;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核心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同步推進,開始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新機制。覆蓋城鄉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建成,2200多所縣級醫院和3.3萬多個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得到改造完善,中醫藥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全科醫生制度建設開始啟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高,10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面向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積極推進,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以下簡稱“四個分開”)進行體制機制創新,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推開,多元辦醫穩步推進。各級政府對醫藥衛生工作的認識和執行力明顯提高,實踐經驗和做法不斷豐富,支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三年改革實踐證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向正確、路徑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基層取得明顯成效,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有所緩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越來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