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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中源(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廣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為人民謀幸福是中國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也是貫穿我們黨偉大奮斗歷程的鮮明主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民生為大。”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是開展經濟建設的重要立場,也是開展社會建設的重要原則。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明其重大意義、基本要求和重點任務,為新發展階段進一步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切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提供了根本遵循。
保障民生重在守住兜牢民生底線
堅持底線思維,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蘊含的科學方法論,強調把握客觀規律與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有機統一,重點在于居安思危,牢牢把握發展主動權。民生底線是民生建設的起點線。一般而言,民生底線是指政府根據特定區域和特定發展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保障人民群眾生活需求所設立的基礎性、托底性制度安排,核心在于通過社會救助和基本公共服務確保人民群眾在溫飽、醫療、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基本權益。民生底線是動態發展的,伴隨經濟社會發展而不斷趨高。因此,新發展階段的民生底線,還應包括政府民生建設目標及其實現效果不打折、不縮水,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既有的整體生活水平并持續向好等內涵。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扎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全面推進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等重要論述,為新發展階段守住兜牢民生底線指明了方向和目標。
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黨的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工作被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志性和關鍵性工程。立足當下,要深刻把握民生建設的新情況、新特點、新要求,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更好滿足經濟困難群體的民生需求,這既是加強兜底性民生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各級黨委政府的責任底線。持續關注和解決好特困群體的民生需求,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老年人、殘疾人及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保障。持續關注勞動能力不足的低收入群體的民生需求,為缺乏勞動技能、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社會成員提供生活保障。持續關注和解決好暫時生活困難群體的民生需求,尤其要關注就業創業遭遇挫折的青年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基本生活保障是一個發展著的范疇,是匹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條件設定,而非簡單的生存基本需求,包含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保障、基本教育保障和基本住房保障等內涵。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2025年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5年過渡期的最后一年,“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成為當前守住兜牢民生底線的突出任務。要圍繞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的目標要求,按照鞏固、升級、盤活、調整的發展思路,分類推進幫扶產業提質增效,特別是針對易返貧致貧的關鍵領域和重點群體,深入開展“組團式”幫扶與提升自身“造血”功能相統一的支持計劃。聚焦產業富民,大力推進“家門口”就業,更好推動共同富裕,切實從根源上防止返貧致貧。與此同時,面對來自國內外的多重困難挑戰,盡快形成與發展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抓好各項民生實事和民心工程,著力提高公共服務均衡化、優質化水平,也是現階段筑牢民生安全防護堤的重要議題。
改善民生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改善民生是基于保障民生之上的更高要求,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實現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內在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深刻闡明了新發展階段改善民生的核心要義與實踐要求。
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是民生之源。收入分配制度是改善民生和推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部署要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的制度體系。
進一步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就業是民生之本。按照更加均衡可及、普惠便捷、標準規范、優質高效的總體要求,完善高水平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是推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關鍵環節。在強化制度保障層面,完善公共就業服務事項清單,明確政府兜底保障范圍與服務標準,以服務程序化、管理規范化,促進服務質量標準化。在夯實基礎支持層面,將促進就業工作納入基層治理范疇,堅持服務向基層延伸、資源向基層下沉,優化基層就業公共服務網絡,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在整合服務資源層面,充分發揮黨委和政府的協調引領作用,統籌整合區域內外各類有效資源,構建政府、高校、企業、社會廣泛協同的多元化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在提升服務效能層面,加快數字技術賦能增效,提升就業公共服務的智能化水平,更好實現就業市場供需有效對接,促進勞動力要素自由流動。
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把重點放在完善教育、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上,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要切實加大教育投入,確保教育資源均衡分配,特別是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和邊遠地區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縮小城鄉、區域教育差距。要進一步完善和發展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體系,提升教育整體質量,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打好基礎。要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健全法律制度和相關政策支持,保護和激勵老年人奉獻才干、服務社會的積極性,更好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要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積極應對我國人口結構、就業方式變化等對醫療保險需求的變化,在持續鞏固全民參保成果的基礎上,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夯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基。
進一步深化社會治理體系改革。現在,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強烈,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這些都對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強化社會服務體系的同時,要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激發全社會共同奮斗的熱情,打造形成多元參與、充滿活力、高效有序的社會治理新局面。
促進經濟發展與民生建設良性互動
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要促進經濟發展與民生建設的有效對接和良性互動。在生產關系中,人與人的關系具有基礎性地位。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由利益關系所決定的。利益配置越合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越和諧,社會發展的共識與合力越匯聚。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深刻把握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良性互動的核心要義、價值意蘊與實踐要求,更好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其一,深刻把握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要義。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是高質量發展的顯著特征。檢驗高質量發展的標準歸根到底是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高效的發展需通過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來實現。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資本、勞動力、技術等要素條件和邊際產出發生改變,已經不可能單純依靠要素投入驅動經濟增長,而必須轉向更多依靠創新驅動。創新的一個重要主體是勞動者。因此,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成為形成發展新動能的內在要求。更公平的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追求,是最大限度匯聚社會發展共識與合力的關鍵所在。要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在做大做好社會財富“蛋糕”的同時,加快形成與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合理協調三次分配制度。更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綠色發展。綠色發展注重發展的可持續性,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的是推動民生幸福指數持續提升。
其二,深刻把握新發展理念的價值追求。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是新發展理念的“根”和“魂”。在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具體的、現實的,強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內涵與要求,但其價值指向始終聚焦提高民生福祉、推進共同富裕這一命題。要著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注重用民主的方式、依靠法治的力量,進一步完善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特別是注重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等涉及民生福祉的改革,以保障人民群眾合理、公平地共享社會發展成果。
其三,深刻把握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方法論要求。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是把握和遵循發展規律的一種體現,蘊含著唯物辯證法的基本原理。盡力而為,強調黨和政府的責任擔當和主動作為,意味著要發揮主觀能動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做好民生工作。量力而行,強調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謀劃和實施民生建設的目標與舉措。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民生建設的各項工作,通過落實每一項惠民之舉、利民之事,持續增進民生福祉。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現階段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現狀,在把握和解決好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同時,“把老百姓身邊的大事小情解決好,讓大家笑容更多、心里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