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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文迪(黑龍江大學實踐哲學創新研究中心研究員)
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遠,要有引領力、凝聚力、塑造力、輻射力,就必須有自己的主體性。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文化,新時代在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礎上增加了文化自信。文化自信就來自文化主體性。
何謂文化主體性?所謂文化主體性,本質上來源于人的主體性。從哲學的角度出發,人的主體性是一個復雜概念,但是,核心含義就是人的自我意識由“自在”上升到“自為”,達到一種自覺意識。它表現為自由、自主意識和主動意識以及在這些意識支配下的創造性實踐活動。人的主體性自然會表現在文化之中,形成文化主體性。所謂文化主體性就是對特定主體所屬文化的自覺反思、認識和創造性的文化實踐活動,表現為對文化傳統的自覺創新實踐,以促進文化范式、文化模式的轉換以及文化傳統的不斷生長。所以,文化實踐是文化主體性概念的內涵之意。歷史上,按照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邏輯,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在文化主體性意涵上的主要區別在于:是停留于空洞抽象的自我意識,還是生發為現實的文化實踐活動。
如果把文化看作具有社會總體性的概念,那么與社會統一的文化活動即可稱作總體的文化實踐。且總體的文化實踐包含著具體的文化實踐形式,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從社會延續意義來看,文化實踐是文化生產和再生產活動,文化實踐真正要做的是恢復完整的社會物質過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恢復作為社會物質過程的文化生產。因此,可以說文化生產實際上是整個社會的生產與再生產的過程。第二,從文化與社會基本矛盾的關系來看,文化實踐是文化意識形態反映社會基本矛盾的過程。在所有宏大的上層建筑的變革中,可以看到社會基本矛盾即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沖突,且有意識地以政治、法律、宗教、藝術或哲學意識形態試圖呈現和克服它的過程,這一過程就是政治實踐與文化實踐的過程。第三,從文化政治學的立場來看,文化實踐的具體機制是奪取文化霸權。意識形態是社會統治階級的社會實踐和文化實踐中主體性的顯現,因此,文化霸權實質上屬于包含著意識形態的文化實踐。
文化實踐既能夠反映出當今時代文化的作用逐漸凸顯的巨大轉變,也能夠概括出當代世界人類實踐形態的普遍性質。如果文化主體性缺少了文化實踐,那它就只是一種抽象的文化主體性,就像唯心主義中的“自我意識”一樣。而文化實踐是指總體性文化傳統的生產和再生產,即文化意識形態領導權支配下的對文化的重構活動,當然,這種重構活動同時也包括狹義的文化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在此意義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也是一場偉大的文化實踐活動。
確立文化主體性具有重要的意義。有了文化主體性,就有了文化意義上堅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中國共產黨就有了引領時代的強大文化力量,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就有了國家認同的堅實文化基礎,中華文明就有了和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鑒的鮮明文化特性。
首先,一個民族的文化自信依賴于文化主體性的構建。正確認識文化自信需要區分文化自信與文化自大、文化盲信,文化自信既不是文化自大,也不是文化盲信,這兩種觀點都沒有正確地認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且是非理性的。文化自大與文化盲信只會導致文化的停滯與落后,這在歷史上不乏前車之鑒。與之相對的,文化自信的前提是對本民族文化有清晰的理性認知。文化自信是某種文化的主體,在秉持著對本民族文化形態理性認知的基礎上,對本民族文化具有足夠信心,且能夠理性地應對和解決面對的時代問題和疑難困境。為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文化自信,需要我們作為文化主體在與其他民族文化的接觸中、在面對不斷變化的新環境中,始終保持一種積極的態度和自覺的實踐行動,為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懈努力。一個民族的文化自信依托于文化主體性的生成、建設和成熟。
其次,中華民族文化的認同必須建立在文化主體性之上。文化認同是人們在特定民族共同體中長期形成的,以對本民族基本價值的肯定性認同為核心,從而形成對民族生存方式、習俗和信仰等方面的肯定性認可的文化心理,文化認同對一個民族的文化發展至關重要。文化認同并不是文化主體與文化傳統要達到一種絕對同一狀態,而是辯證統一的狀態。因為絕對同一論摒棄了文化主體對文化傳統的反思和批判的空間,既否定了文化主體性,也否定了文化傳統繼續生長的可能性。這種理解依托于對文化傳統的僵化認識,認為文化傳統是既成的過去式,而缺失了現在和未來的維度。而在辯證統一論中,在文化主體的推動下,文化主體與文化傳統之間遵循從統一到差異,又到統一的不斷反復的辯證過程。這樣,就使文化主體與文化傳統之間既保留了一定的理性空間,同時又保留了文化實踐和創造的空間,因此更有利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只有建立起文化的主體性,才能形成真正的文化認同。
再次,形成文化主體性是文明交流互鑒的前提。在經濟全球化時代,文化的交流互鑒是文化發展的動力,也是文化的正常表現形式。文化交流實質上就是文化主體間的交流,因此,其中存在著“主體間”與“文化間”的問題。對于“主體間”問題,學界主張“主體間”是一種交互主體性,即在人與人的交往中既要形成一種互為主體的平等關系,又要形成一種“共在關系”,這就是“主體間”的交往。而“主體間”關系問題反映到文化上就形成了“文化間”問題。“文化間”的交往可以理解為一種文化“主體間”關系的延伸:文化交流是多個文化“主體間”的互鑒活動,這種交流擺脫了文化霸權主義和文化殖民主義,是一種以理性為原則的平等對話關系。因此,在文化全球化的形勢之下,世界各民族“文化間”只有在平等對話的基礎上交流互鑒才能形成各民族之間的“共在關系”,才能重新構建起人類文明新形態。由此可見,形成文化主體性是各文明交流互鑒的前提。
最后,文化主體性是創造文明新形態的基礎。“文明新形態”的提出是相對于資本主義文明形態而言的,資本主義文明已經經歷四百余年的演變,進步性與弊端已充分表現出來。人們越來越意識到資本主義文明的工具理性以及功利主義原則對人類生存所帶來的危害,在這個過程中,中華民族的文化主體性開始覺醒,中國近代以來的知識分子逐漸意識到創造一種文明新形態的迫切性,于是開始對傳統文化進行理性反思,聚焦于批判西方現代性文化,在“中西古今”的矛盾匯集之下重新思考中國道路問題。直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式現代化的提出和逐步實踐,才終于找到了一條正確的發展道路,也找到了中國實現超越資本主義現代文明、把世界各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變為現實以及建設人類文明新形態的正確道路,因此,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依賴于文化主體性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