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全面
【本課主題】
德治和法治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
【主講嘉賓】
李建華,湖南城市學院黨委書記、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名譽院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科學評議組(哲學)成員、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倫理學與公共事務》主編。主要從事倫理學、公共管理學、政治哲學、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在《中國社會科學》、《哲學研究》等報刊發表學術論文440多篇,出版著作40多部(含主編、文集、譯著等)。曾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5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3項、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8項,曾獲湖南省首屆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優秀成果1等獎,第六、第七屆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第四、第十屆、第十一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2等獎、第六、第七、九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3等獎等獎勵。《行政倫理學》獲國家精品課程。主編有《中南大學倫理學研究書系》、《社會與政治哲學叢書》、等大型學術研究叢書。
【精彩論述】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里面強調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社會治理通過道德和法律共同發揮作用。要用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使道德和法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德治和法治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缺一不可。
法治需要德治滋養。法治如果沒有道德的規約與引領,就有可能成為“專制”。德治是法律的一個母體,真正實現法治目標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法律本身必須是“良法”,而“良法”的判斷標準就是道德,道德可以彌補法律的很多局限,如由預見性差帶來的滯后和保守、由周延性差帶來的空位和錯位,以及由靈活性差帶來的刻板和無情。唯有植根于深厚的道德土壤,法治精神才能獲得持久的生命力。